自贡市医疗保障局
自贡市财政局
关于公布2021年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医疗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自府办发〔2019〕33号)规定,2021年我市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4150元。
自贡市医疗保障局 自贡市财政局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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